网站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

索引号:zjj -/2022-1109001 公文目录:行政执法实施方案 发文日期:2022年11月09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双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柏县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双政办发[2019]41号)文件精神,确保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在我局的顺利推行,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楚雄州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在我局推行“三项制度”,着力解决执法中存在的不作为、不规范、不透明、不文明等问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有效履行职责,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为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氛围。

二、主要任务

结合我局实际,在行政处罚中推行“三项制度”。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健全住建系统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住建系统执法信息。

1.健全公示制度。制定执法公示制度,明确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建立健全对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执法公示运行机制。

2.加强事前公开。主要公开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等信息。

(1)编制本单位《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等事前公开的内容,报县政府法制办审核后予以公开。

(2)完善本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主体、依据、对象、内容、比例、方式、频次等事前公开内容后,予以动态公示。

(3)完善住建系统执法程序,编制执法流程图,明确具体操作流程;编制执法服务指南。

3.规范事中公示。在执法过程中主动亮明身份,做好告知说明工作。

(1)按照住建系统执法文书样本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2)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一律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一律不得从事执法活动。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要主动亮明身份,出示相关行政执法证件。

4.推动事后公开。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双随机、 一公开”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1.完善记录制度。修订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执法流程图,明确各个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

2.规范文字记录。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要积极推行执法文书和执法案卷电子化。

3.推行音像记录。主要是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执法活动,要进行音像记录。

(1)结合工作实际,编制《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明确进行音像记录的关键环节、记录方式以及应当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

(2)严格按照本单位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规范开展录音、录像、照相、视频监控等音像记录和全过程音像记录工作,并将音像资料及时归档保存。

(3)按照上级音像记录设备有关规定和标准,配备并制定音像记录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监督规则。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作出执法处罚(简易处罚程序除外)决定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1.建立审核制度。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

2.审核主体。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主体为局“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

3.确定审核范围。编制行政处罚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4.明确审核内容。重点审核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情形、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应审核的内容。

5.细化审核程序。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审核程序、审核载体、时限要求、法制审核意见与拟处理意见不一致的协调决策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事项,规范法制审核行为。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领导为成员的双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推进“三项制度”实施工作。住建局行政执法股室主要负责人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本股室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做好“三项制度”组织实施工作,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工作有方案、部署有进度、推进有标准、结果有考核。

(二)健全制度体系。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三项制度”体系。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案例指导、行政执法裁量基准、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以及行政执法考核监督等制度建设,按照国家统一规范推进行政执法资格和证件管理,积极做好相关制度衔接工作,形成统筹行政执法各个环节的制度体系。

(三)保障经费投入。建立责任明确、管理规范、投入稳定的执法经费保障机制,保障住建局行政执法机构依法履职所需的执法装备、经费,严禁将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结合执法实际,将执法装备配备和执法设施建设需求报县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

(四)加强队伍建设。重视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建设,加强思想道德和素质教育,着力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素养,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执法队伍。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依托云南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系统,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数据库。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制度。鼓励和支持符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对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免于执法资格考试。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和人员激励机制。保障执法人员待遇,完善基层执法人员工资政策,建立和实施执法人员人身意外伤害和工伤保险制度,落实国家抚恤政策,提高执法人员履职积极性,增强执法队伍稳定性。

(五)强化督查考核。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执法检查、案卷评查、依法行政考核等工作对住建局行政执法机关推行落实“三项制度”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的要及时督促整改,对工作中出现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及人员要通报批评,依纪依法问责。




下载